Policy advice
2014-10-30 阅读次数: 3065
关于调解领取失业包管金时代殒命的失业职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人事劳动)局:
凭证安徽省统计局宣布的2013年度全省垣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标准,我省为3984元。现对我市在领取失业包管金时代殒命的失业职员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响应调解,由现行30728元调解为31872元(8个月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人为)。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有关治理和申领步伐稳固。
特此通知。